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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将对小水电实施CDM机制开展研究

   ---2004年8月30日,我所申请的“中国小水电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研究”项目获得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院科学基金资助,标志着我所将正式启动该项目,对我国小水电实施CDM机制进行研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外交部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6月30日起施行),我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入有章可循的新阶段。
    CDM机制是在1997年于日本签定的《京都议定书》中确定的。研究表明,全球大气中累积的人为二氧化碳排放中的80%来自发达国家,因而发达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应承担主要责任。
    CDM机制是在环保方面可以有发展中国家参与的一种新型国际合作机制。它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发达国家通过“购买”这些指标来抵消其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中超额使用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将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国际资金流,同时建立起一个与减排有关的新兴国际市场,给小水电产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商机。对市场交易和资金流向进行分析,掌握内在规律性,对中国小水电的发展极为有利。(2004-09-01) <李志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