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浙委办〔2010〕4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现就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正处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强化服务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以服务的举措促进发展,以服务的成效凝聚人心,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紧扣中心,推动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活动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活动的成效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致力于关注民情、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释解疑惑、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内和谐推动社会和谐。  

    3.坚持开拓创新,加强基层组织。在认真总结运用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强化服务、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坚持服务群众,打造满意工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切实做到群众到哪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影响就扩大到哪里,努力使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主要目标  
    1.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方向、服务社会作为关键、服务群众作为根本、服务党员作为基础,做到围绕中心推进发展,深入基层破解难题,贴近群众改善民生,关爱党员增强活力,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  

    2.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领域、服务渠道不断拓宽,服务载体、服务方法不断创新,服务制度、服务举措不断完善,初步构建起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  

    3.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公共管理服务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为民办事的能力有效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4.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的目标激励、平台支持、制度建设等保障举措不断加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发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的整体合力基本形成。 

    5.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活动,使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业绩更加突出、基础更加牢固,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广大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到2012年,在全省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培育一批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创建260个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服务成效明显、广大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省级示范点,其中农村100个、城市基层50个、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50个、国有企业30个、高校30个,通过上下联动,在全省形成一批体现时代要求、服务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示范群。  

    三、落实工作措施  
    紧密结合实际,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开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  

    1.以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型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创新选拔方式,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努力把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创业承诺制度,把做好服务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年度和届期履职承诺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把精力集中到服务科学发展、热心为民奉献上来。实施不合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制度,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调整。全面开展“三培养”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人才工程”建设,努力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培养成干部,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切实加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工作实、服务优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2.切实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转型升级的坚定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社会和国际等方面知识,学习实用技术和业务技能,切实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素质和本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轮训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好农村和城市基层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新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和党员创业就业技能等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轮训。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不断拓展党员干部教育的领域、对象、内容,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述学、评学、考学工作,努力推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促进党员干部自觉提升学习能力、知识素养和服务水平。  
    
    3.适应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组织设置。农村和城市基层党组织要结合组织设置的“上提下分”,按照“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根据每个党员的年龄、文化程度、特长和行业特点等,分类设置党小组,为不同类型、各有专长的党员开展服务搭建平台。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和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流动党员集聚区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力度,使党组织开展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根据地域、行业、产业的不同特点和条件,灵活划分党建区域,建立区域性党组织,通过整合区域内各类党建资源,把服务党员群众作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基本任务加以落实,在更大范围内为党员群众提供创业支持、就业推介、助学帮困等各项服务,有效提升党组织领导和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通过党建工作的有效延伸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服务工作的覆盖面。  

    4.进一步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创新经验,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的服务网络。在全面划分网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城乡并举、条块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同时注重发挥网格服务团队联系群众紧密、掌握信息准确、开展行动迅速等优势,着力构建民情沟通之网、为民服务之网、平安建设之网。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调查摸排机制,不断完善民情日记、民情档案、办事档案、党员联系户等制度,组织网格服务团队定期开展走访调查、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民情沟通日等活动,全面、迅速掌握基层情况和群众需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服务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快速反应机制,在遇到各类突发事件、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网格服务团队、基层党组织要与上级党委政府上下联动,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了解起因、第一时间掌控局势,及时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定期研判机制,针对群众反映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基层党组织每月一次、上级党委政府每两个月一次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利民惠民服务机制,全面推行非公企业党建“十八法”、城市基层党建“契约化”共建和以建立民情档案、定期沟通民情、为民办事全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民工程”,深入开展党员“一员双岗”、“双带双创”和设岗定责活动,积极推行民生服务热线、“15分钟党员服务圈”、在职党员单位与社区联动管理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等做法,把专业服务和网格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着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服务。  

    5.深入实施城乡结对共建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城镇党组织和农村党组织、发达地区党组织和欠发达地区党组织的结对共建活动。今年年底前,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成对子,通过结对共建,在人才、资金、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为结对党组织提供支持,使结对对象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发展举措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效提升。特别是对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党组织,各市、县(市、区)都要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帮扶对象,确保这些村党组织都有结对共建单位。结对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联合开展若干次组织生活,通过共同上党课、开展帮扶困难党员群众等多种形式,强化结对双方的工作交流,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取得更大成效。  

    6.积极搭建服务工作平台,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上下衔接,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党员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党员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全面建立党员服务中心,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村、社区、工业功能区和集贸市场要建立党员服务站(点),积极开展面向党员群众的各类服务。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行政村都建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拓展。认真落实社区组织办公服务用房,确保每个社区不少于350平方米。进一步加强以党内关爱资金(基金)为重点的党员帮扶平台建设,今年年底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要通过党费支持、党组织和党员捐助等途径,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救助和帮扶,积极开展党员创业扶助活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重点的党员教育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深化开展惠民政策直播、远程咨询服务、千名专家联千村帮万户等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干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为重点的党内信息互通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鼓励基层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使之成为传播党的声音、通达社情民意、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平台。  

    四、实施分类指导  
    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各领域改革发展实际和中心工作任务,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服务搭建平台。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深入开展争做“新农村建设先锋”行动,着力在服务“三农”上下功夫,切实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村住房建设,改善农村民生,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认真抓好后进村党组织的整转,整体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明年村级组织全面换届打实基础。  

    城市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社区,深入开展争做“文明和谐先锋”行动,着力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动转型、升级产业、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这一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争做“转型发展先锋”行动,与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着力在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服务职工群众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围绕建设活力和谐企业,深入开展争做“活力和谐先锋”行动,着力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激发企业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新社会组织,以增强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为重点,深入开展争做“诚信服务先锋”行动,着力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凝聚人心方面下功夫,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员成为服务发展、凝聚人心的主心骨。  

    高校党组织要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入开展争做“育人成才先锋”行动,着力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使教职工党员成为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先锋,使学生党员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  

    机关党组织要以深化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争做“廉洁高效先锋”,把机关部门建设成为理想信念坚定、政策水平高、行政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公仆形象好的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服务基层群众开展活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以“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坚强堡垒。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
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县(市、区)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参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工作指导的办法,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在系统(领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省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机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指导,省委统战部等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活动的指导,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活动的指导,省民政厅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省卫生厅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的指导,省国资委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开展活动的指导,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要分别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活动的指导,省委老干部局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各级财政要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2.公开作出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计划。党员个人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和党员个人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组织考核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经省委同意,在2011年建党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2012年“七一”前,对“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党委进行专项表彰。  

    5.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委老干部局的实施意见或分系统指导意见制定后,及时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